号: 003187632/202005-0001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0-04-23 发布日期: 2020-05-08 09:06
文  号: 宿信联发〔2020〕2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担当信访智慧信访效能信访法治信访满意信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26408

宿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担当信访智慧信访效能信访法治信访满意信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信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5-08 09:0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8

宿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担当信访智慧信访效能信访法治信访满意信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宿信联发〔20202

 

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担当信访智慧信访效能信访法治信访满意信访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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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担当信访智慧信访效能信访

法治信访满意信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强化工作举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我市进京访降量退位,努力实现“四最”目标,推进我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担当信访建设,提升信访工作制度化水平

1.落实工作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分别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2以上,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每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年度信访工作会议,通报情况、表彰先进、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县(区)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分别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信访工作。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至少每月研究一次信访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负责预防和解决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市、县(区)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信访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重点信访问题。

2.构建工作格局。各级党政领导坚持落实开门接访、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积极主动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县(区)直部门要做到信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及时解决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信访事项。要实行联合接访,从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市、县(区)直部门选调能力强、素质高的业务骨干入驻各级来访接待中心开展联合接访。要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部门职权、责任与完成信访任务不匹配的问题,有力推动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3.加强督查督办。市、县(区)信联办定期对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重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重点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充分利用网上、电话、现场督查等方式,采取阅卷审查、听取汇报、现场勘查、电话随访、回访信访人等方式开展督查,推进疑难复杂问题化解。

4.落实考核问责。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考核体系,逐步增加在市、县(区)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信访工作落后的地方和部门实行重点管理。

二、加强智慧信访建设,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5切实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县(区)信访部门成立网上信访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安排编制23。乡镇(街道)要配备至少1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网上信访工作。健全完善网上信访工作制度,不断畅通网上投诉平台、微信投诉平台、手机信访APP等网上信访渠道。在市、县(区)信访部门配置智能辅助设备,设置智能接谈室,在乡镇(街道)逐步推行智能接谈。到2020年底,完成市、县(区)领导信箱数据接入全省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整合信息中心、平安建设等资源建设“市县乡信访视频系统”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使用智能接谈设备。

6.着力推进深度应用。不断拓展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应用,完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督办、网上评价工作机制,推进信访事项办理提速增效。稳步提升网上信访占比,提高四率”和工作效能,切实减少重复网上信访占比,力争实现“最多投一次”目标,确保重复网上投诉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达到40%以下。大力推行市、县(区)领导远程视频接访,至2022年底,市领导远程接访比重达到40%以上,县(区)领导达到60%以上。

7.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托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参谋助手作用,强化对信访数据的分析研判,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加强效能信访建设,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

8.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加强市、县(区)信访队伍建设,全面推信访网格化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信访干部队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中央、省、市交办的“四重”信访事项化解率达到100%。每年组织2-3形式多样的信访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信访干部解决疑难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受理、交办群众提出的信访诉求,有力推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进一步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对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重用把信访部门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定期选派新提任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

9.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围绕信访工作年度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推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完成市委、市政府既定的“保七争五”目标。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争取每年2-3个县区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水平,积极争创“三无”乡镇(街道)、村(社区),争取实现我市“三无”乡镇(街道)达到40%以上,“三无”村(社区)达到60%以上。

10.完善工作链条。坚持首接首办负责制,下大力气把好信访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对群众反映的诉求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处理。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全程跟踪督办,做好协调指导工作,确保按期办结。

四、加强法治信访建设,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11.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17号)精神,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

12.健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机制。市、县(区)直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有权处理部门办公室统筹协调、信访工作机构分流导入、业务部门承接处理、法制工作机构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会商制度,信访工作机构要与具体办理部门会商沟通,确保内部衔接顺畅,做到分得准、能导入;要逐年更新完善法定途径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分类处理清单全面有效施行,实现“分的准、办的好、不回流”工作目标。

13.建立“双交办、双反馈”工作机制。针对条强块弱、条块结合不够的问题,对信访事项涉事属地责任单位实行“双交办、双反馈”,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的权责关系,强化条块协同,推动力量整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职责明确应当由职能部门解决的事项,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权限依法及时解决。属地单位要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综合运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配合职能部门推进问题解决

14.健全违法上访惩戒机制。市、县(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健全信访“失信”人员惩戒制度,对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依法规范我市信访秩序。

五、加强满意信访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5.信访事项化解提速增效。推进信访事项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提高群众满意度,引导群众参与评价,力争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到100%,按期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参评率达到80%以上,信访事项转交办、受理、办结效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6.建设人民满意窗口。县(区)、乡镇(街道)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达到人民满意窗口示范标准。来访接待程序规范,信息登记录入准确,交办转送依法分类处理精准,督查督办有力有效,信访调解对接顺畅,领导接访、联合接访、应急处置、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信访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来访接待服务态度满意度评价参评率60%以上,满意率90%以上

17.提升重复访治理水平。狠抓初信初访办理质效,严把审核关,保证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质量和社会效果,有效减控重复访。加大积案化解力度,明确落实承办单位、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推进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18.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规范基层阵地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坚持领导开门接访,推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信访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逐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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