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信访局举办信访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5-01-11 17:41 来源: 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编辑:xfj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宿州市信访局举办信访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月6日,宿州市信访局举办了全市信访系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信访条例》,建设法制信访工作培训班。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武钦殿同志和市信访局督查专员高磊同志分别就我国依法治国理念和依法落实《信访条例》进行了讲解,市信访局全体工作人员、各县区信访局领导班子、园区信访办主任及市直有关单位信访干部参加了培训。   

        武钦殿同志首先介绍了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之路及“依法治国”方针提出的历史意义,接着为大家解读了四中全会精神和我国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和法治国家的具体涵义和具体要求,并系统介绍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和组成,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讲了法律思维的特点和要求,引导大家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

       市信访局督察专员高磊同志就依法落实《信访条例》,建设法制信访进行了解读。按照保证质量、简化程序、缩短时间的要求,市信访局自2015年起,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的要求,对初信初访及依法逐级走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逐月考核,并确定了考核导向,一是规范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效果。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提高办理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二是压实责任单位对信访事项的处理。不断压实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办理不规范的单位追究责任,倒逼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办事,解决好初信初访事项,最大限度地将信访事项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对越级上访事项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不断推进信访事项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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