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632/202010-00019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09:2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19年宿州市信访局部门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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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宿州市信访局部门项目信息

来源:宿州市信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0-15 09:2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8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12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2019年信访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本部门共组织对“信访业务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0万元。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为部门自主实施。从评价情况看,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完成了年初计划安排的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年度目标对应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23项具体绩效指标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实现比例为100%。

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根据2019年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信访业务经费”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强力推进“四重”攻坚战各项工作,“学重建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圆满完成信访保障工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运行监控仍需加强,二是预算基础工作薄弱,三是绩效评价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亟需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三是加强预算基础工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2019年度批复信访业务经费项目1个,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信访业务工作,如:驻京、驻省工作人员费用及信访业务培训、学习、督查、调研等费用。用来保障重要时期节点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起止时间。开始时间:2019年,项目属性:延续项目,项目期:长期。

2019年度信访业务经费全年预算数11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全年执行数118.09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绩效目标:扎实开展信访业务工作,多措并举,努力减少进京上访,履职尽责,坚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推进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市信访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对象为120万信访业务经费。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落实了2019年度信访业务经费项目实施情况,检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等基本原则。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标准主要采用计划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信访部门在2019年信访业务经费项目实施中的主要职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涵盖实施过程中涉及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020年4月,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信访局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资料进行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财政局。为圆满完成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市信访局抽取各科室、中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实地开展交叉工作考评,检查组认真查阅了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批复文件、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核实,最终依据自评指标体系,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客观评价。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情况分析。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及相关职能确定各级指标权重,设置绩效分值为100分,其中:产出指标权重为50%、分值50分,效益指标权重为30%、分值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权重为10%、分值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权重为10%、分值10分。

综合评价结论:2019年信访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各科室、中心密切协作,明确了相关职责,有力推进了信访业务的开展,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信访业务办理群众满意度达到98.69%。在今后的项目开展过程中,将进一步提高对项目的审批、资金拨付管理等。

(4)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分析:一是目标设定方面。市信访局根据长期规划分解了年度目标,并制定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制定符合要求,设置合理;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绩效指标时,指标还需更加全面等,才能充分反映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二是预算配置方面。结合部门职能职责,2019年市信访局信访业务经费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20.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业务经费等方面支出,如:驻京、省工作人员费用及信访业务培训、学习、督查、调研等费用。保障了重点任务和项目支出的安排,预算配置基本合理。

项目过程情况分析:一是预算执行。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20.00万元,全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18.09万元,实际完成项目支出118.09万元,完成率100.00%。但预算执行程度上有偏差,存在预算调整情况,且预算执行缓慢。二是预算管理。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公开、项目档案规范统一、会计核算规范等,但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需进一步加快。三是资产管理。市信访局固定资产管理基本规范,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资产利用程度较高,资产保管使用安全。

项目产出情况分析:2019年度,基本完成部门年度计划工作任务。

项目效益情况分析:2019年,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抓手,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市信访形势平稳可控,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市信访局编制预算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市信访局工作实际情况,全面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通过自评的方式,市信访局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和结果应用。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绩效运行监控仍需加强。应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及时整改落实。二是预算基础工作薄弱。市信访局预算执行较慢,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中,仍沿用前松后紧、前慢后快的传统做法,前三季度执行缓慢,第四季度执行加快,往往在12月份支出进度更快。三是绩效评价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亟需提升。绩效评价工作有部分非专业人员,少部分由干部职工兼任,专业知识了解不深,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6)下一步改进建议:一是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财政部门、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加强预算基础工作。结合实际、做实规划,设定具体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整理论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形成目标-落实-考核的良性机制。加强对预算管理制度要求的学习及落实,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外,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同时合理规划工作实施与资金支付,切实按预算资金支付考核要求执行。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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