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632/202007-00016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2 17:45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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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政府信访局长高杨解读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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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政府信访局长高杨解读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工作流程

来源:市信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7-22 17:45 编辑:信访局

按照《信访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有关规定,依法分类处理工作流程具体有6个环节:

一是专门信访工作机构甄别处理。属于已经、正在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诉求,不予受理并告知向有关机关提出;属于分类处理范围的信访诉求,转送交办至有权处理机关并可以提出分类处理的建议。

二是确定有权处理机关。专门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收到转送交办或者信访人直接提出的诉求,要根据职责范围进行甄别,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本机关就是有权处理机关,应当受理;属于所属下级机关职责范围的,转送至有权处理机关;既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也不属于所属下级机关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对于上级机关或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诉求,不属于本机关和所属下级机关职责范围的,收到的行政机关可以提出异议。

三是有权处理机关适用不同程序受理。经过内部会商、争议协调等,确定适用其他法定途径受理或者适用信访程序受理,并告知信访人。

四是有权处理机关适用不同程序办理,做出行政处理或信访处理意见。

五是通过信访复查复核纠正分类错误。复查(复核)机关发现应当适用信访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径而未适用,以信访处理代替行政处理,以信访处理意见代替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履职行为的,应当区分情况,撤销或者变更原信访处理(复查)意见。

六是甄别再次提出的信访诉求。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诉求的不再重复处理,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再次分类处理。

同时,为了保证分类处理的准确性,《规则》还规定了重大、疑难、复杂诉求的协调办理程序和专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

我局自《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颁布以来,一直严格按上述流程严格操作,依法分类处理占比一直居全省前列,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应分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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