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1.76 |
4.52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4.35 |
公务接待费 |
11.76 |
0.1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76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预算的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减少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35万元,占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增加4.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局组团出国执行维权机制任务增加经费。2018年宿州市信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累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省局组团出国执行维权机制任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1.76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减少开支,接待人员减少。2018年宿州市信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省信访局督查、调研人员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移交公车办。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末,宿州市信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