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632/202409-00004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宿州市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4-09-13 发布日期: 2024-09-13 14:4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宿州市信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9-13 14:4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8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涉及资金418.18万元。从评价情况看,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预算资金在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绩效指标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项目支出管理规范性整体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预算资金达到较好的执行效果,执行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项目支出充分考虑必要性、合理性,项目支出管理规范性整体较好,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

组织对“信访业务经费”、“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资金”、“信访救助资金”、“体制结算-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418.18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项目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项目支出总体管理规范,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组织对“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1个单位开展单位整体支出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418.18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符合单位职责和相关规定,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绩效评价为“优”,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涉密项目除外)。

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47.88万元,执行数为14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工作较财政部门要求尚有差距;二是绩效评价工作人员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项目过程精细化管理。二是强化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养。

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信访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117-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实施单位

117001-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

147.883

147.883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150

147.883

147.883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优化信访环境,提升信访干部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强化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正风肃纪,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践行职责使命,推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党员支部活动次数

≥12次

16

12

12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达成预期指标

12

12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之前

达成预期指标

13

13

 

成本指标

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70-100元/人/天

达成预期指标

13

13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程度

较高

达成预期指标

7

7

 

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程度

较高

达成预期指标

7

7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发展我市信访事业的持续影响程度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对增强信访工作影响力的可持续性影响程度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0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0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

≥80%

97

10

10

 

总分

 

100

100.00

 

 

 

    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结果。

2023年度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2023年度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3年度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

 

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项目

 

2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表彰奖励资金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主管部门

117-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实施单位

117001-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7.6

37.6

37.6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37.6

37.6

37.6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维护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提高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发放,维护了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提高了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8人

8

6

6

 

服务科室数量

≥3个

3

6

6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达成预期指标

6

6

 

薪酬待遇支出及时性

根据合同规定按月发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2023年之前

达成预期指标

6

6

 

经费拨付时间

根据合同规定按月发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成本指标

人均薪酬待遇

4.7万元/人·年

4.7

7

7

 

项目总成本

≤37.6万元

37.6

7

7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信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程度

较高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对单位履职影响程度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持续程度

较高

达成预期指标

7

7

 

提高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持续程度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7

7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0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0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劳务派遣人员满意度

≥95%

98

5

5

 

劳务派遣机构满意度

≥95%

96

5

5

 

总分

 

100

10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资金

主管部门

007-预算科

实施单位

117001-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28

27.995

10

99.98%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0

28

27.995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36个和先进个人135人表彰奖励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完成了表彰奖励,促进了信访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表彰先进个人

135人

135

8

8

 

表彰先进集体

36个

36

8

8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达成预期指标

8

8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2023年之前

达成预期指标

8

8

 

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2023年之前

达成预期指标

8

8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280575元

279952.53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程度

较高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信访工作未来发展的持续影响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对增强信访工作影响力的可持续程度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0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0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

表彰人员、单位满意度

≥90%

98

10

10

 

总分

 

100

100.00

 

 


附件2

 

信访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实际工作情况2023年度批复信访业务经费项目1个。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信访业务工作,如:驻京、驻省工作费用及信访业务培训、学习、督查、调研等费用。2023年度信访业务经费年初预算数150万元,全年预算数147.88元,全年支出147.88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优化信访环境,提升信访干部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进一步加强信访业务经费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检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实现财政资源配置与效率最大化

绩效评价对象:150万元信访业务经费。

绩效评价范围2023年度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及预算执行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遵循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信访部门在项目实施中的主要职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涵盖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预算资金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方面,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通过查阅资料、计算、分析性复核、实地察看等程序评价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状况、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实现程度重点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资金支出真实性、合法性,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效益进行评价

4.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由市信访局自行组织开展,重点评价信访业务经费项目2023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评价实施和综合分析、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整改和结果应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对照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评价,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完成,阶段性目标按照序时进度积极推进,依据评价分值确定,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预算编制科学、执行到位,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达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值,有力推进了信访业务的开展。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目标设定主要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等方面进行评价。该项目依据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市信访局职责设立立项依据充分。根据信访长期规划分解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项目预算编制科学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预算执行。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50万元,全年预算数147.88元,全年执行数147.8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存在预算调整情况,财政部门统一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12万元。

2.预算管理。从综合评价情况看,资金拨付手续完整,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财务审批流程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支付资料真实、合法、完整,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公开。

3.资产管理。市信访局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资产利用程度较高,资产保管使用安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度市信访局组织开展党员支部活动16次,项目经费使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决算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全年执行率为100%,信访工作有序开展,年度总体目标于2023年之前全部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度我市在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信访形势持续向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做到事前精心准备、事中强化组织实施、事后落实整改,制定详实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双监控”,综合形成评价结论,充分发挥结果反馈机制作用。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预算安排依据,通过自评反馈问题,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力度,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在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公开网站同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自行组织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较财政部门要求尚有差距,项目过程精细化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工作人员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七、有关建议

根据《宿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范本》要求,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将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行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按照“谁负责预算、谁负责绩效”原则,健全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及贯彻落实,严格预算执行合理规划工作实施与资金支付。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信访业务经费项目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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