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园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赵琳出席《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发布日期:2019-12-19 17:15 来源: 拂晓新闻网 编辑:信访局站点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12月17日上午,《宿州市公园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琳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旭,副主任张忆秋、石文庆、侯家春、孟广实出席。石文庆主持会议。副市长张海虹出席并讲话。

赵琳在讲话中指出,《宿州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立法推动公园城市建设的重要成果。她强调,要把实施《条例》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文明为引领,持续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高度保障《条例》实施,严格《条例》规定编制规划,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公园管理规范,落实公园管理单位责任,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要以讲好新时代立法故事加强普法宣传。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大力宣传《条例》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深度报道,为《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县区人大及常委会要认真行使监督职权,督促《条例》得到有效执行。

张海虹要求,要提高站位,正视短板,全面贯彻落实《宿州市公园条例》。要明确职责,扎实做好公园规划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公园名录管理工作,规范完善公园服务与管理,推动公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大宣传,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把《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宿州市公园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项目,8月27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9月27日由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五章四十五条,对公园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使用、相关法律职责等进行了规定。(马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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